中國網2月2日訊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,2025年11月3日,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、詐騙、販賣、制造毒品、綁架、開設賭場等罪,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、白應蒼、楊立強、胡小姜、陳廣益等5人死刑,并判處相應附加刑。一審宣判后,白所成因病死亡,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,于2025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。
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,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,在緬甸果敢地區(qū)通過自行修建、合作開發(fā)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(qū),招攬、吸引楊立強等多名“金主”入駐并提供武裝庇護,伙同“金主”實施電信網絡詐騙、開設賭場、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、綁架、敲詐勒索、組織、強迫賣淫等犯罪,涉賭、詐等資金290余億元,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、多名中國公民受傷。此外,白應蒼還結伙販賣、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。
最高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白應蒼組織、領導白家犯罪集團,武裝庇護電詐犯罪集團實施犯罪,被告人楊立強、胡小姜、陳廣益分別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電詐犯罪集團或團伙實施犯罪,分別構成故意傷害、故意殺人、詐騙、販賣、制造毒品等多項罪名。白應蒼、楊立強、胡小姜、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,情節(jié)、后果特別嚴重,社會危害極大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均應嚴懲。第一審判決、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。審判程序合法。據此,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白應蒼、楊立強、胡小姜、陳廣益死刑。
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(zhí)行死刑命令后,依法對罪犯白應蒼、楊立強、胡小姜、陳廣益宣判并執(zhí)行死刑。臨刑前,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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